尊敬的投资者:
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的“银河资本—和聚11期资产管理计划”(以下简称“本计划”),根据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》、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》、《银河资本—和聚11期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,现确定《银河资本—和聚11期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》生效日为2019年11月11日。
特此公示。
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
2019年11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