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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银河资本-君联基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终止备案的说明

尊敬的委托人:
  由我司担任管理人、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代销机构的银河资本-君联基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于2018年10月19日开始募集,2018年11月28日产品募集期结束,我司于2018年11月29日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(以下简称“基金业协会”)提交本计划备案申请。我司于12月4日收到基金业协会的反馈意见:请核实该产品是否符合组合投资相关规定。
  根据2018年10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办法》、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》相关规定:“一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,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25%”。由于该产品不符合组合投资要求,无法继续完成备案手续,我司将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的相关约定,于五个工作日内将委托人认购本金(含认购费)退还至代销机构募集账户,并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(其中,认购费按照募集户利率计算利息,实际认购款按照托管户利率计算利息,利息自11月29日(含)起计算至托管户销户之日(不含))。由代销机构将本金及利息退还给本计划的资产委托人。
  特此说明。

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
2018年12月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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